在抗击疫情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兴国、依法治国的策略,以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定决心。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面对重大风险挑战,处变不惊、临危不乱的法宝。危难时刻,党中央依法审慎决策,加强风险评估,科学研判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各省市自治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纷纷启动重大突发卫生公共事件一级响应,延长春节假期、及时公开信息、征用防疫物资、实行交通管制,对疑似人群进行严格筛查、医学随访和全程管控等遏制疫情蔓延,这些举措既符合人民安全需要,也符合法治精神。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虽然造成诸多不便,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拥护。依法防控的初衷就是执政为民,全民战疫既体现了中华民族同舟共济、勠力同心的民族精神,又向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国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越是危难时刻,越要高举法治利剑,让一切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执政、依法处理、依法追究,完善处罚程序为防疫工作提供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是强化公共安全的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是对仍怀叵测之心的警示。惩前毖后,以儆效尤,体现了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的宗旨。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社会文明是社会的开化状态和人类的进步程度,是政治文明、国家文明、人类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统一体,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是法治精神融入核心价值、规范社会行为的一次实际检验。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人民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凸显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与“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在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下,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也出现了因隐瞒信息、拒不配合导致传染扩散的情况,甚至发生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治理既要有温度,更要有力度,不仅要引导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还要依法排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坚持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相结合中,为建设法治中国筑牢群众基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注入新的动力。
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我们党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不满意、防控不力的干部,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临危退缩、消极应付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反,对在防控期间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的干部,对坚守岗位、率先垂范的干部火线提拔。赏罚分明,正向激励,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依法治国最终要落实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体现为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最高检、最高法、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社部出台相关要求,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各级党组织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上,体现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成效上。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