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每年召开全国两会这一重要制度安排,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形成的。这一制度安排已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充分广泛反映人民呼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我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有效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事关国家发展、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行使审查和批准权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对宪法实施、“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等的监督权。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具有广泛代表性。在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商国家发展大计、共议民生热点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当面倾听意见建议,推动人民的所思所盼融入国家发展顶层设计。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障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在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通过提案、委员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工作有效参与国家治理,最大限度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在每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广泛反映民意,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全国政协委员还要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对有关法律修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的讨论。全国两会生动展现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充分说明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落到了实处。
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经过科学民主程序作出好的决策,能够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全国两会是汇聚众智众力,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平台。各国家机关依法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将他们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融入政策决策制定和落实过程中,有效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比如,2021年国务院部门共办理两会期间代表建议8666件、委员提案5718件,分别占总数的96.4%和93.4%。各部门认真研究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共采纳意见建议4300多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1600多项,在着力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领域取得成效。
加强科学有效的民主监督。当前,我国已经探索构建起一套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形成了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络,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法律的实施、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等开展监督。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或建议,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重点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可以通过提出提案、进行大会发言等进行议政建言,促进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全国两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这一制度安排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因而有生命力、有效率。我们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刘佳义)